谈论员 王学钧
一张网传截图,把名不见经传的太原师范学院送上了热搜。
截图显现的是,《太原师范学院引入和安稳高层次人才办理方法》中的这样一项规则:“引入的博士研讨生来校作业满五年,如未能提升副教授(已达副教授任职条件因目标原因未提升在外),自己需遵守校园组织转到后勤、捍卫等服务保证岗位。”
看到这项规则,许多人上网发声,大喊不解。对涉事校园而言,这一“舆情”或许纯属意外。其实,这样一所极一般的当地院校,硬要向某些科研名校“看齐”,对新引入的博士搞如此严峻的“非升即走”,想不引发质疑也难。
在一般本科高校正向使用型大学转型的今日,像涉事校园这样的高校,是否有必要向那些科研名校“看齐”——为“催生”科研效果而对引入博士搞“非升即走”,这自身便是个问题。就算想这么搞,也不具备科研名校那样的条件。在科研资源和提升目标都很有限的情况下,也像实力雄厚的科研名校那样给引入博士“施压”,这未免太“自不量力”了。
况且,即便是在科研名校,人们对“非升即走”也一向有不同的观点。用这种方法办理引入博士,当然能够在必定程度上激起他们的科研潜力,倒逼他们快出效果多出效果,可是,也简单发生清楚明了的副作用——重压之下,一些人可能会因急于求成而在科研上偷工减料招摇撞骗。
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,涉事校园给未达标博士规划的“归宿”——遵守校园组织,转到后勤、捍卫等服务保证岗位。正如有人所谈论的,让博士去干后勤当保安,这也太“暴殄天物”了!这当然并是说干后勤当保安就低人一等,而是说让好不简单引入来的博士去从事这类作业,也太不把“高层次人才”当回事了。
真实不想让引入博士持续待在教育科研岗位上,能够免除聘任合同,让他们走。像涉事校园这样,不放人家走,还不容置喙地打发人家去干后勤当保安,不仅是一种严峻的人才糟蹋,更是一种没把引入人才放在眼里的“霸王条款”。事发之后,校方辩称这么做是为了激起引入博士的上进心。其实,在不少人看来,这更像是对未达标博士的一种侮辱。
考虑到依照既定的方针,引入博士至少要跟太原师范学院签八年的合同。博士五年未升副教授就得去干后勤当保安,这一“规划”好像还很“阴损”——更像是逼着这些博士“自动毁约”,以削减校方的“担负”。
当然,板子也不能全都打向涉事校园。这些年,高校办理者面临的一个杰出难题是,来自上级部门的评价目标太多太细,有些目标太急于求成,接受的查核压力很大。或许,涉事校园在引入博士办理上的“动作变形”跟这一点不无关系。
假如真是这样,那么,需求改动的就不仅仅涉事校园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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